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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工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人:日期:2019-03-18 15:10:47浏览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会网站的建设与安全管理,确保网络正常运行,根据《湖南师范大学网络建设与安全管理办法》(校宣发【2016】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工会常务副主席为工会网站的主要负责人,校工会组织宣传部具体负责网站的建设及日常监管。

第二章网站建设

第三条按照学校网站工作发展的总体要求,校工会必须建设好自己的网站,实现网上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网上互动。

第四条网站安全运行及网站后台管理统一由学校信息化办公室负责。

第三章信息资源管理

第五条网站信息资源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由校工会组织宣传部协同学校信息化办公室负责。

第六条信息资源必须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原则。

第七条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网站信息员制度。

第八条建立三审制度。拟对外公开的信息在上网发布前,经信息员初审,校工会相应科室负责人二审后,应经本科室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由相应科室上传发布。

第九条涉及学校的校务信息、学校文件、公共服务信息、重大事项、重要会议通知公告等信息资源必须保证所发布信息的权威性、一致性、准确性及时效性。

第十条对互动性栏目,要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的监管,确保信息的安全、健康。建立网上互动应用的接收,处理、反馈工作机制,确定专人及时处理,答复网上办理、投诉、咨询和意见、建议。

第十一条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第十二条校工会组织宣传部根据需要提供信息采集及相关技术操作培训工作。

第四章网站运行维护

第十三条校工会网站的运行维护由工会组织宣传部协同学校信息化办公室负责。

第十四条口令管理制度。口令的位数不应少于8位,且不应与管理者的个人信息、单位信息、设备(系统)信息等相关联。每半年或一年须更换一次网站登录口令,严禁将个人登录账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湖南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