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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湖南师范大学文明家庭的决定

发布人:日期:2018-10-11 00:00:00浏览数:

校发〔2018〕38号

关于表彰湖南师范大学文明家庭的决定

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文明家庭评选办法》(校发〔2018〕12号)和《关于做好湖南师范大学文明家庭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工发〔2018〕5号)的要求,经各部门工会推荐,个人申报、全校教职工网上投票、评审委员会评审、候选家庭名单公示和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决定对学校10户文明家庭予以表彰,名单如下:

序号

获奖家庭

所在工会(单位)

1

石倚洁

音乐学院

2

叶湘漓

医学院

3

汤长发

体育学院

4

杨 志

图书馆

5

李 建

教育科学学院

6

陈远南

后勤管理处(集团)

7

李娴静

附属小学

8

肖菊蓉

法学院

9

胡建新

公共管理学院

10

唐国华

机关一(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