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师范大学委员会文件
校发〔2021〕27号
关于表彰第二届湖南师范大学文明家庭的决定
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文明家庭评选办法》(校发〔2018〕12号)和《关于做好第二届湖南师范大学文明家庭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工发〔2021〕6号)的要求,经个人自荐、部门工会推荐、所属基层党组织审核、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廉政鉴定,校工会走访调研、文明家庭评审委员会评审,候选家庭名单公示和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决定对付玉(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刘红荣(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常思亮(教育科学学院)、安云初(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宋春红(化学化工学院)、张碧霞(音乐学院)、赵玉燕(公共管理学院)、郭瑞芝(数学与统计学院)、阎政礼(医学院)、蒋莉华(外国语学院)10户家庭予以表彰。
广大教职员工要以文明家庭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家庭生活方式,使每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和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中共湖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湖 南 师 范 大 学
湖南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