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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需知

发布人:日期:2016-10-23 00:00:00浏览数:

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需知

1. 身份证复印件

2. 银行存折复印件(划转理赔款)

3.理赔申请书

4.医院发票原件(门诊发票费用清单、检查费用需要检查报告单)

5.病历本

6.住院还需提供(入院记录,疾病诊断书、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清单)。

7.意外事故经过说明由公司盖章确认。

8.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是被保险人本人驾驶汽车或摩托车,必须提供本人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并提供当地交警出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在医保或者其他保险公司已经赔付,除以上资料外另需提供:

1,理赔书

2,医院发票复印件需加盖已理赔保险公司章。

4,由保险公司开据的分割单或者医保结算书(盖章)。

理赔注意事项:

1、赔付范围即用药和治疗项目以社保规定为准(甲类药品报销100%,乙类药品自负10%-30%)。

2.、治疗必须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治疗。(如紧急情况不能在规定医院治疗,医疗费用3天内不超过300元)

3、事故理赔有效时日:为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的治疗费用。

4、重特大事故,如车祸,重伤,请及时通知保险公司95512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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