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上午,根据《湖南师范大学文明家庭评选办法》(校发〔2018〕12号)和《关于做好第二届湖南师范大学文明家庭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工发(2021)6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第二届校文明家庭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工会“三委”委员等近四十人组成。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周俊武出席评审会,会议由校工会常务副主席余英主持。
校工会副主席杨格花向评选委员会通报了第一届“湖南师范大学文明家庭”复查工作和第二届“湖南师范大学文明家庭”申报情况。
周俊武强调了评审工作的重大意义,他指出,开展文明家庭评审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精神。2016年中央文明委出台《全国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后,我校于2018年启动文明家庭评选工作,对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他强调评审工作要秉持严肃、认真的态度,坚持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评选出代表师大家庭文明建设水平的家庭。
本届文明家庭评选工作从今年3月开始启动,通过个人申报、部门工会推荐,共有16户家庭申报参评。其中,一线教学人员家庭9户、管理岗位人员家庭7户,双职工家庭8户。评委们在认真审核了参评家庭的申报材料后,经现场评议和投票,拟推荐10户家庭为校文明家庭。
开展文明家庭评审是为了进一步激励我校教职员工广泛参与家庭文明建设,选树一批文明家庭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我校文明家庭评选每三年一届,每届评选十户家庭。第一届获奖家庭中的张传燧家庭荣获“湖南省文明家庭”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