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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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工会财务室岗位职责

发布人:日期:2016-12-22 15:20:37浏览数:

(一)工会会计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经方针、政策、法令和各项财经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协助工会主席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2、在校财务处预算基础上,根据工会年度工作计划作好工会经费收支预算。

3、坚持财务会计制度,收、管、用好工会经费。认真做好记、算、报帐等工作。及时、准确上解经费和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搞好年终决算,对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要定期向校经审委员会报告,必要时由校工会负责向全校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4、保管好财务工作文件以及会计凭证、帐薄、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

5、健全工会物资财产的登记清点工作。做好固定资产的建卡、入帐工作。每年与财产保管人要进行一次清点工作,保证帐物相符。

6、积极配合财务处做好工会经费的提交工作。

7、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工会出纳、保管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会计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交核后办理款项收付。

2、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帐。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出余额。

3、保管好财务印章、空白支票,对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

4、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现金支付。

5、负责收回各单位欠款和催交大集体的福利费、工会经费和工会会费。

6、严格控制现金日库存量。

7、每天及时逐笔记载现金支付,白条抵库。帐目应当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8、负责工作财产物资的保管工作,做到帐、物、卡相符。

9、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