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执行湖南师范大学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互助金《实施办法》(试行)各项规定。
2.负责办理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互助金申请入会和退会工作。
3.负责湖南师范大学医疗互助系统数据的更新与维护。
4.负责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互助金的日常报销工作和政策咨询工作。
5.每月依据人事处的人员异动信息按时向财务处报送《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互助金异动情况表》。
6.负责互助金补助额度在5000元及以上大病医疗费用的资料整理、统计并于每学期期末提交互助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7.负责互助资金的收缴和使用管理,定期向互助金管理委员会报告基金收支情况。
8.做好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互助金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
9.完成工会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