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文件
校工发(2021)19号
各部门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职工小家建设,不断提高建家水平,根据《湖南师范大学模范教职工小家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校工发〔2020〕8号)文件精神,按照校工会工作部署,决定开展校级“模范教职工小家”申报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升我校部门工会教职工小家建设水平,推动教职工小家建设常建常新,推进工会工作落到实处。
二、具体要求
1.有意向申报校级模范教职工小家的部门工会,须报本单位党政同意,在全面自查和总结的基础上,撰写建家工作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并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模范教职工小家评审申报表》(附件1)。
2.申报单位对照《湖南师范大学模范教职工小家考核验收评分细则》(附件2),结合本部门工会实际情况,对建家工作自评打分。
3.考评验收小组现场考评验收,现场考评验收程序如下:
(1)申报单位汇报建家工作情况;
(2)实地查看场地设施情况和建家工作档案与台账;
(3)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开展民意测评,由教职工代表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模范教职工小家考核民意测评表》(附件3);
三、工作安排
1.所有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及支撑材料2套)请于12月10日前报送校工会202办公室(联系电话:88872762,联系人:谢俊 邓骄豪)。
2.校工会将组织考评验收小组对申报单位的建家工作进行考核和评议,具体时间、地点由校工会与申报单位协商确定。
3.考评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对获评湖南师范大学模范教职工小家的单位,颁发奖牌并奖励建家经费5000元。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模范教职工小家评审申报表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模范教职工小家考核验收评分细则
附件3:湖南师范大学模范教职工小家考核民意测评表
湖南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