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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评选2017年度湖南师范大学“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工会干部”、 “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18-10-13 00:00:00浏览数:

校工发[2018]1号

关于组织评选2017年度湖南师范大学“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工会干部”、

“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2017年度,我校各级部门工会围绕学校争创“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坚持工会“四项”职能,锐意进取、求实创新,团结凝聚广大教职工同心携手,为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根据年初工作计划,校工会决定组织开展湖南师范大学“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活

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及条件

1、“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 的评选对象、条件主要依据《湖南师范大学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例》、《湖南师范大学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例》(修订)及《湖南师范大学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例》有关规定。

2、“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要求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活动内容有意义,有广泛的参与性和较好的反响,能积极发挥本部门优势,具有创新性和鲜明的部门工作特色并形成惯例。

3、“工会工作积极支持者”为“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获得单位的党政一把手。

4、“优秀部门工会主席”为“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获得单位的部门工会主席。

二、 申报工作要求

1、各部门工会要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及相关条例,以2017年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进行申报,申报名额严格按照相关评选条例执行,需如实申报,不得虚报。

2、申报“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和“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的单位需递交相关申报表、综合材料、活动方案及相关实证材料,用A4纸打印上报。

3、评选出的“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侯选人,由各部门工会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后无争议的方可汇总、上报。

4、附件表格请登录校工会网站下载,于2018年1月24日前上报校工会201办公室,联系电话:88872879,电子文档发送到hnsdgh@126.com,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湖南师范大学工会

2018年1月16日

附件:

1、湖南师范大学“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例及申报表

2、湖南师范大学“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例、部门工会干部名单及申报汇总表

3、湖南师范大学“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例及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