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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理性与感性的和谐共存——记“孙梅凤学生最喜爱的青年教师奖”得主刘湘琛

发布人:日期:2016-10-21 00:00:00浏览数:

每堂课后,回答完学生的问题,她大步流星地走向下一间教室;笑着和刚坐好的学生打完招呼,新的一课又开始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学生一直亲切地叫着的“湘琛姐”,便是“孙梅凤学生最喜爱的青年教师奖”获得者——刘湘琛。

博学谨思,清爽自然,学生说她既是教书育人的老师又是亲切温润的大姐,因而叫她“湘琛姐”的不在少数。刘湘琛笑说:“学生爱叫我就随他们,反正都是爱称。还有叫我‘琛哥’的呢,说我睿智幽默,像男子汉一样坚毅刚强,我都没想到。”刘湘琛非常喜欢和学生相处。再忙再累,对学生的电话和短信,她都耐心回复,就和对待同龄友人一样。学生们对她的喜爱也非同一般。法学院有“湘琛节”,当天刘湘琛的课从早上排到了晚上,有学生趁着课余换着教室追听,他们说,“湘琛姐的课讲得深入浅出,用好多案例和亲身经历来阐释,最有趣也最好学。”“刘老师就是我们的好朋友,她的课很值得期待。”

从教十余年,她由站上讲台都紧张磕巴的青涩毕业生蜕变成了妙语连珠的高校教师。法学专业的理论基础异常重要,对老师的教课要求更高。“检验一个人的法律水平高不高,着重看法学理论。我负责的课程是法理学和西方法律思想史,理论性特别强,新生看懂书都有些难。为了减少枯燥,我上课会常和学生互动,假设学生就是当事人,看他们怎么处理,我再来结合知识引导。”

刘湘琛深知,教育中的主体是学生,老师的任务重在讲述和引导。因此自己不光得练授课技巧,也要琢磨学生的听课心理和发展需要。她早早规划课程,努力增加课堂的科学性和艺术性;还会“淘金”般地找寻时新法律事例,将其和书本知识结合起来。许多同事惊叹她的课件,里面鲜活的事例能与教科书媲美。刘湘琛教育学生,要学会在生活中使用法律思维。她爱运用常见事例辅助教学,如讲解“法律关系”时,用炒盒饭(餐饮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坐公交(交通服务合同法律关系)来比喻,同学们觉得亲切又熟悉,很快就领悟了“法律关系”的含义。她还说:“法律是公平正义在社会实际中活生生的体现,既是规范,也是公理和惯例习俗。”“法律并非无情,它的感情经过理性的冷淬,冷静而深邃。因为它要实现的,是最神圣的正义法则!”这些话往往会引来同学们强烈的共鸣和热烈的掌声。

在教学上的精益求精还体现在她的广泛涉猎上。除开法学资料,她会看许多经济、政治、历史、社会学乃至自然科学的书籍。“我希望从更广阔的视野看法律,无论是在教学还是科研上。”她援引各专业的知识来阐释法律现象,对一些重要的法律条文追根溯源,帮助同学们更深入透彻地理解。

提到科研,刘湘琛感慨良多。由于对教学的热爱超过科研,她曾经忙于备课和查找资料而疏于写论文和做研究,后来才意识到科研的重要性。“高校老师必须对专业最尖端的知识有一定敏感度,而且要积极接触新知识,与时俱进。我给自己提高了要求,每年至少要写一两篇高质量的论文,保持学术思维的敏锐与新鲜。”刘湘琛认为,做好科研也是辅助教学的方式,“学生虽然看不到老师科研对他们的直接帮助,但是研究的思想结晶可以渗透课堂,促进思想更新。”

自2002年任教以来,刘湘琛教学和科研成果显著。在教学方面,她参与建设教育改革项目,主持校级教改项目两项;2007-2014年,她三次获得法学院教学“十佳”,还获得学校年度教学优秀奖、青年教师教学成果竞赛第二名、第八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艺术竞赛二等奖、“三育人”优秀个人奖,2012年成为湖南省年度青年教师“教学能手”。在科研方面,刘湘琛主持了省级、校级科研项目各两项;出版学术专著1部;在CSSCI核心期刊及《求索》《政府法制》等刊物上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9篇。

早年的刘湘琛并没有想到自己日后会走上教学道路。从西南政法的本科生、湖南师大的研究生,再到中国人民大学的博士生,她曾一直想做一名优秀的律师。机缘巧合让她回校任教,也让她找到了“教师”一职的光荣和价值。“意识到教书的枯燥完全可以被改变之后,我开始全身心投入工作。找到合适的方法和位置,做老师就是非常快乐的事。”她谈到,自己是学了理性专业的感性女性,这让自己能做到感性理性并存,在法律和人性、道德的交融上思考得更多更深。“作为法学院的老师,我必须同时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所以我也在做兼职律师。我会把经历过的复杂案例说给大家,让他们从不同侧重思考法律和人情,教他们怎样在冲突中正确权衡。”“好东西是值得分享的”,这也是刘湘琛的教学理念。上课是分享知识和经历的过程,分享得当便能使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激增。

“说来也巧。既是老师又做了律师,在工作上找到了价值,也圆了毕业时的梦想。”刘湘琛强调,教师的本职工作会是她的核心。虽然辛苦,兼职律师的活儿能更好地辅助教学,也非常值得。“我读了法律、历史、政治、经济的书,弄懂了西方和我们本国的制度和思想、历史和现实,才能给学生多一些思维上观点上的启迪。”刘湘琛希望继续扩大自己的国际视野,考察他国制度,取长补短,为我国的法律研究尽绵薄之力;也希望作为高校教师和法律人,能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促进法律思想理念从校园传向社会,从知识分子传向市井民众,进一步深入人们的生活。

“参评‘孙梅凤’奖时,学生和我一起准备了很多。他们说‘希望琛姐这样像朋友的老师多一点’。真的非常感动。老师的价值就应该体现在能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上,哪怕我不能回答所有问题,但我愿意倾听,尽力引导,努力思考,也算对得起学生吧。”

春蚕织就风采,桃李难言情怀。良师在湘,益友如琛。师者如此,乃学子之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