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评选2018年度湖南师范大学“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工会干部”、 “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19-02-26 09:49:23浏览数:

校工发[2019]1号

关于组织评选2018年度湖南师范大学“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工会干部”、

“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2018年度,我校各级部门工会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按照省教育工会统一部署,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结合学校“党建年”“管理年”“校庆年”的总体安排,团结凝聚广大教职员工同心携手,服务“双一流”建设,为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根据工作计划,校工会决定组织开展湖南师范大学“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及条件

1、“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 的评选对象、条件主要依据《湖南师范大学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例》、《湖南师范大学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例》及《湖南师范大学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例》有关规定。

2、“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要求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活动内容有意义,有广泛的参与性和较好的反响,能积极发挥本部门优势,具有创新性和鲜明的部门工作特色并形成惯例。

3、“工会工作积极支持者”为“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获得单位的党政一把手。

4、“优秀部门工会主席”为“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获得单位的部门工会主席。

二、 申报工作要求

1、各部门工会要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及相关条例,以2018年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进行申报,申报名额严格按照相关评选条例执行,需如实申报,不得虚报。

2、申报“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和“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的单位需递交相关申报表、综合材料、活动方案及相关实证材料,用A4纸打印上报。

3、评选出的“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侯选人,由各部门工会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后无争议的方可汇总、上报。

4、附件表格请登录校工会网站下载,于2019年3月12日前上报校工会201办公室,联系电话:88872879,电子文档发送到hnsdgh@126.com,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湖南师范大学工会

2019年2月26日

附件:

1、湖南师范大学“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例及申报表cmspack/upload/file/1551405390.xls

2、湖南师范大学“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例、部门工会干部名单及申报汇总表

cmspack/upload/file/1551405368.xls

3、湖南师范大学“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例及申报汇总表

cmspack/upload/file/1551405479.xls

cmspack/upload/file/155140549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