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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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湖南师范大学文明家庭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18-03-30 10:48:42浏览数:

校工发〔2018〕5号

各部门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我校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选树一批学校文明家庭典型,充分发挥文明家庭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开展湖南师范大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评选范围和程序:

评选标准、评选范围和程序按照校发〔2018〕12号《湖南师范大学文明家庭评选办法》(见附件)执行。

二、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组织好推荐申报工作,推选1户家庭作为候选文明家庭。以最大限度扩大教职工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评选活动,让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广大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校园建设的过程。

2.精心组织,严格标准。各部门工会要严格按照标准确定推荐对象,严格评选程序,评选过程要严谨、规范、务实,公开、公平、公正,评选的每个环节要置于监督之下,保证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3. 扎实推进,按时上报。各部门工会于4月12日前将《湖南师范大学文明家庭申报表》等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要求照片宽*高比例为4*3,配一段30字内的参评口号)报所属党组织认真审核后提交给校工会。校工会将组织全校教职工进行网络投票(具体程序和规则届时见校园网主页)。进入前20名的候选家庭再由学校文明家庭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产生10户文明家庭并在校园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报学校党委会审定。

联系人:段婷 联系电话:0731-88872879,

邮 箱:hnsdng@163.com

校工会

2018年3月30日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文明家庭评选办法》(点击下载)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文明家庭申报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