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教工通[2018]10号《湖南省总工会关于推荐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全国优秀工会之友的通知》的要求,校工会召开部门工会主席会议一致同意推荐美术学院部门作为评选候选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2018年5月10日—5月15日,凡对推荐美术学院部门工会为“全国模范职工小家”评选单位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校工会反映,也可直接向党委组织部反映。
党办电话:88872400
工会电话:88872879
湖南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