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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评选2019年度湖南师范大学“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工会干部”、 “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20-01-03 11:15:26浏览数:

各部门工会:

2019年度,我校各级部门工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全省教育大会、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按照学校党委和省教育工会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做好服务学校改革发展、服务广大教职工的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工会工作改革创新,团结带领教职工在学校“双一流”建设进程中建功立业,为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根据工作计划,校工会决定组织开展湖南师范大学“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1、“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对象、条件主要依据《湖南师范大学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办法》、《湖南师范大学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办法》及《湖南师范大学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办法》有关规定。

2、“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要求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活动内容有意义,有广泛的参与性和较好的反响,能积极发挥本部门优势,具有创新性和鲜明的部门工作特色并形成惯例。

3、“工会工作积极支持者”为“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获得单位的党政一把手。

4、“优秀部门工会主席”为“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获得单位的部门工会主席。

二、申报工作要求

1、各部门工会要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及相关办法,以2019年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进行申报,申报名额严格按照相关评选办法执行,需如实申报,不得虚报。

2、申报“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和“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的单位需递交相关申报表、综合材料、活动方案及相关实证材料,用A4纸打印上报。

3、评选出的“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侯选人,由各部门工会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后无争议的方可汇总、上报。

4、附件表格请登录校工会网站下载,于2020年2月28日前上报校工会201办公室,联系电话:88872879,电子文档发送到hnsdgh@126.com,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湖南师范大学工会

2020年1月3日


附件:

1、湖南师范大学“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办法及“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湖南师范大学“优秀工会干部”申报汇总表

3、湖南师范大学2019年度部门工会干部名册

4、湖南师范大学“工会积极分子”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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