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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评选2020年度湖南师范大学“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20-12-21 11:14:05浏览数:

                          校工发[2020]10号


各部门工会:

2020年度,我校各部门工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实现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双胜利”。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根据工作计划,校工会决定组织开展湖南师范大学“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1、“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对象、条件主要依据《湖南师范大学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办法》、《湖南师范大学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办法》及《湖南师范大学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办法》有关规定。

2、“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要求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活动内容有意义,有广泛的参与性和较好的反响,能积极发挥本部门优势,具有创新性和鲜明的部门工作特色并形成惯例。

3、“工会工作积极支持者”为“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获得单位的党政一把手。

4、“优秀部门工会主席”为“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获得单位的部门工会主席。

二、申报工作要求

1、各部门工会要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及相关办法,以2020年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进行申报,申报名额严格按照相关评选办法执行,需如实申报,不得虚报。

2、申报“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和“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的单位需递交申报表(条款式汇总先进事迹)、工作总结及相关佐证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上报。

3、评选出的“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侯选人,由各部门工会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后无争议的方可汇总、上报。

4、附件表格请登录校工会网站下载,于2021年3月5日前上报校工会201办公室,联系电话:88872879,电子文档发送到hnsdgh@126.com,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湖南师范大学工会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

1、湖南师范大学“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办法及“部门工会工作先进单位”“部门工会单项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湖南师范大学“优秀工会干部”申报汇总表

3、湖南师范大学2020年度部门工会干部名册

4、湖南师范大学“工会积极分子”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