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全国模范职工小家 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决定》(总工发【2024】15号),对全国1000个集体和798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我校工会常务副主席余英荣获“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此次评选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持续深化工会改革和建设,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开展的选树活动。其中,湖南省共有31人获得此项殊荣,其中高校系统仅有2人。荣获此称号不仅是对余英同志个人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我校工会工作的肯定。
校工会将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作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动员全校教职工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再谱新篇章。
个人介绍
余英同志2018年9月任校工会常务副主席,任职期间,忠诚履职、竭诚服务,在建设职工之家、加强民主管理、弘扬师德师风、增进职工福利、丰富文化生活、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卓有成效,学校工会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2022年学校荣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选树“全国模范职工小家”2家、“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教职工小家”1家、“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创新工作室”1家、“湖南省模范教职工小家”3家,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先进工作者”4人,“全国科创名匠”1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1家;获湖南省工人先锋号、湖湘工匠、省芙蓉标兵岗、芙蓉百岗明星、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省文明家庭等表彰近30项;校工会连年荣获省教育工会“综合工作先进单位”“财务工作考核特等奖”,先后荣获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首届“模范机关”和“三育人”先进集体等荣誉。个人被评为湖南省职工最可信赖娘家人(工会先进工作者)、湖南师范大学优秀共产党员、首届十佳党务工作者、脱贫攻坚优秀个人,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记功并授予奖章,连续三年获省人社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