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师德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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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第二届“贵联十佳师德标兵”李双元事迹简介

发布人:日期:2016-10-24 08:06:06浏览数:

一、国中人瑞,学界宗师

作为我国国际私法学的奠基人之一,李双元教授的研究领域其实是非常宽广的。除了在国际私法学界享有倍受人尊崇的历史地位外,他还广泛涉猎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民法、国际民事诉讼法等诸多领域,并且每个领域都非浅尝辄止,而大多都能自成一家,建树颇丰。李双元教授积数十年之功,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学术理论,蕴含着丰富的学术思想,对我国甚至其他国家的法学研究和立法、司法实践已经并将继续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概括起来讲,李双元教授的学术贡献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主要方面:法律趋同化理论、国际民商新秩序的理论建构和国际社会本位理念。可以说,只要人类社会还存在,就必然需要法学的研究和实践的发展;只要法学还存在,就必然绕不开这三大理论的影响。

李双元教授已年近八旬,前半生道路坎坷。在他大学毕业后不久,各种政治运动便纷至沓来,他更是不知道有什么“阳谋”或“阴谋”在其间,终于厄运难逃,从而自1958年初起,便开始过了整整20年的所谓“受到不公正待遇”的生活。在这人生的黄金20年当中,他精神上的痛苦只有借专心读书才可排遣,把工作或劳动之余的时间全部投入到学习中去。也就是在这一段时间里,他逐渐害上了严重的失眠症。直到1979年武汉大学恢复法律系之后,他才得以回到阔别20多年的母校,终于可以继续他所钟爱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就像是鸟儿挣脱了束缚翅膀的枷锁,李先生在中国法学园地里辛勤耕耘,厚积薄发,终于迎来了硕果累累的收获季节。

李双元教授系我校终身教授,从我国改革开放起即专门从事国际私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是国内享有崇高学术地位的国际私法学者。李双元教授自1998年以来主持完成国家课题3项,省级课题2项。在国内外法学专业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著作10部(含重要译著三部)。自2001年起,主编了《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现已出至第5期),在国内学术界的影响进一步扩大。李双元教授不仅在国际私法传统理论的研究方面具有很高的造诣,早在1987年就出版了新中国第一部冲突法专著。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以后,李双元教授紧密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法律需求,开始提出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国际私法具有趋同化趋势的学术观点,此后他对国际私法趋同化理论不断创新和丰富,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为了适应国际民商新秩序的构建要求,国际私法要由传统的冲突法单一的只解决个案的法律冲突转向构筑新时代整个国际民商新秩序,该理论对国际私法的许多基本问题如概念、范围、功能等都做出了不同于传统国际私法学说的解释,在学术界具有较大的影响,李双元教授还相继出版了《中国与国际私法统一化进程》、《国际民商新秩序的理论建构》、《中国法律理念的现代化问题》等颇具影响的专著和论文。他还主持并翻译出版了英、德法学名著《戴西莫里斯论冲突法》、《现代罗马法体系(第八卷)》及《牛津法律大辞典》,现仍笔耕不辍。从而逐步奠定了他在法学界的崇高历史地位。

李双元教授曾经一再勉励,尽管一个社会科学工作者,不应该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但毫无疑问,他完全应该全身心投入到人类最美好的理想的事业中去!他一再谆谆告诫,研究法学得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与追求真理的执着精神。他说:我既然总想在别人没有踩过的地方走出一条新路,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推进法学界百花齐放的局面,我前面的道路能将不再是崎岖的吗?!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二、心忧天下,情系苍生

李先生以一个法学家独有的睿智与敏锐,时刻关注着国家和整个世界的发展,希望对人类和平与发展进程中遇到的问题从法学家的视角提出解决之道。他的一系列重要理论与思想也正是这样产生的。当今时代,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共识,我国也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实现社会和谐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提上了重要的工作日程。李先生的坎坷经历使他更深刻地认识到,一个人的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的社会该是一幅多么可怕的图景!

由于社会、经济等发展的不平衡,我国社会已出现了严重的贫富两极分化。制度设计的缺陷导致社会弱势群体大量产生。城乡二元结构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导致广大农民沦落为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国有企业改革导致大量工人下岗失业,从国家的“主人”沦落为缺乏基本生活保障的弱势群体。改革的社会代价理应由全体社会成员来共同承担,但在实际生活中,受到改革带来的社会冲击最大的往往是承受力最低的社会弱势群体成员。从一定意义上说,社会弱者比社会强者为改革付出更多的成本,承受着来自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更大压力。农民、工人等社会性的弱势群体与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生理性的弱势群体的总人数十分庞大,几乎占到了整个人类社会的绝大多数。目前,每个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现状都不容乐观,都面临着不少亟待重视与解决的问题。比如说儿童,包括中国在内,整个国际社会的儿童生存与人权状况令人忧虑。众所周知的如儿童买卖、虐待、雏妓、童子军、童工、儿童犯罪以及贫困、饥饿、艾滋病、毒品、战争、环境污染等对儿童的侵害,不论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严重威胁着各国乃至整个世界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其他的弱势群体,如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劳工、农民、难民、少数民族等,无不面临着诸如职业歧视、家庭暴力、拖欠工资、不平等待遇等严重问题。其中,我国的劳工,尤其是农民工问题,已经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近来有关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讨论在全国范围内日渐升温。可以说,中国的劳工问题,特别是农民工问题,已经成了决定中国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一向不受人重视的难民问题,也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浮出了水面。各大型工程,尤其是水库大坝的建设造成大量移民,许多情况下由于安置不当往往造成他们流离失所,境况悲惨。可以说,如果不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不维护他们的基本权利,不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社会是不可能稳定的。因此,一个弱势群体得不到保障的社会,一个弱势群体饱受歧视的社会,不可能是一个稳定的社会,更谈不上是协调发展的社会。鉴于当前弱势群体严峻的保护现状,不得不使我们深切地感到,他们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则整个世界的问题的不到解决;他们的人权得不到尊重,则谈不上世界人权的发展与进步。所有这一切都促使我们不得不重视他们的问题,不得不倾听他们的声音,不得不了解他们的需要,不得不研究其解决之道。

正是在这样的社会大背景之下,李双元教授决定编撰《弱势群体权利保护国际法律丛书》,希望通过比较研究各国和国际组织有关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法律,取长补短,从而为促进中国相关法律的制定与完善提供国际立法参考;希望能引起人们对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现状的更大关注与思考,从而有助于促进和推动社会对弱势群体人权的尊重与弱势群体人权状况的改善;希望能填补国内从国际法和比较法的角度研究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法律空白,从而促进和推动中国国内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不断深入。《弱势群体权利保护国际法律丛书》共有九个分册,各分册的研究主题分别为儿童、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劳工、农民、难民、少数民族以及各国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法律汇编。其中,该套丛书的第一部专著《儿童权利的国际法律保护》一书已经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其他各册也将陆续出版发行。

从前半生的坎坷遭遇、苦闷彷徨,到复校后的教书育人和法学园地的辛勤耕耘,李双元教授一直秉持法学品格和法学家人格的独立性,为我国的法学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他虽然已年近八旬,但依然壮心不已,笔耕不辍。《弱势群体权利保护国际法律丛书》的编撰表明,李双元教授又将研究的目光关注到了国际人权法律的新领域,并且出手不凡,雄风未减。《弱势群体权利保护国际法律丛书》的编撰,再一次体现了他作为法学家的人类良知和社会责任,更体现了他忧国忧民、求治求强、心寄治邦的大家情怀。这样一颗对国家、人民,甚至全人类的赤诚之心,又何尝不像是一面经常拂拭、一尘不染的镜子呢?正可谓是:历尽劫波豪情在,誓将余热暖神州。

三、献身教育,愈老弥坚

李双元先生烈士暮年,依然壮心不已,情系天下,笔耕不辍。他经常教导学生要以积极的心态对待人生、对待事业。现在先生已经八十岁了,并且体弱多病,但他依然坚持每个学期给研究生开一到两门课,以他渊博的知识、丰富的阅历和深厚的学养为青年学子指点迷津,启迪智慧,力求使老一辈知识分子的崇高风范代代薪火相传。

李双元先生带的研究生对他的诲人不倦、身体力行、以身作则有着刻骨铭心的体会。李赞是李先生带的2003级硕士研究生,在该同学写的几乎所有论文上,李双元先生都作了密密麻麻的批注和修改,有时候他做的批注和修改甚至比学生交上来的论文的内容还要多。难怪李赞同学在一篇文章中曾写道:“当我第一次捧着经过先生修改过的稿件,看到上面密密麻麻的批注时,真是百感交集,一是痛悔自己才疏学浅,写出的文章竟烦先生作如此多的修改,二是深感先生真不愧是一代学术宗师,老一辈知识分子的认真负责、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治学与育人之道,让我钦敬,亦使我警醒,惟有更加发奋,德业双修,才不负先生的教诲和厚爱”。2003级的黎平同学为李双元先生对学生的那份认真与较真也有深切的体会。今年5月份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前夕,黎平同学去征求李先生的意见,李先生当时正患有严重的低血糖症,眼疾也日益严重,但李先生不辞疲倦地跟黎平同学讨论了将近两个小时,从论文选题、文章结构等诸多方面予以详细指导。当时,黎平同学从李先生家里出来就跟同学讲起这件事,使广大同学都满怀感动,深受教益,皆曰:若是所有的老师都能像李老先生一样,我们湖南师范大学肯定能够成为世界一流的大学了!这样的事例,真是举不胜举,只要你随便问问李先生的学生,几乎每个人都能跟你讲一个令他(她)铭记终身、感动终身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