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发〔2017〕25号
各部门工会:
为总结表彰广大女教职工在湖南省第八轮“芙蓉杯”女教职工“建工十三五 创新我先行”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展现女教职工在推动学校建设、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的时代风采,根据上级部门和校工发〔2016〕9号文件精神,学校将评选“芙蓉杯”竞赛先进集体和个人,为了做好“芙蓉杯”竞赛评先评优申报工作,现将推荐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芙蓉标兵岗”的申报对象为2016-2017年度开展了教职工岗位创一流、技能上水平、创新出成果、文明家庭行主题活动的部门工会(以下简称班组)。
“芙蓉百岗明星”的申报对象为2016-2017年度参加了学校开展的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教学比武、科研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女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一)“芙蓉标兵岗”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1)女职工人数占在岗总人数的60%以上,主要负责人由女职工担任;
(2)2016-2017年本单位获得过先进班组称号;
(3)女职工各项法律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4)竞赛基础工作具备“六有”,即有方案、有目标、有标识、有考评、有奖励、有台账;
(5)班组平均教学及科研技能水平居学校前列,班组成员在各类教学及科研比赛中获奖的人数多;
(6)积极开展教学革新、科学研究、管理创新。
具体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相对应的各类型标兵岗:
(1)学习型标兵岗
①岗位成员在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方面取得显著成果,通过各类继续教育和业余学习,女职工学历职称上台阶、文化修养上层次、业务考核上等级等各类学习获证的人数比例不低于班组女职工人数的60%;
②终身学习、团队学习、创造性学习形成制度和氛围,团队竞争力不断增强,班组平均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居本单位本行业前列;
③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学以致用取得显著工作成效。
(2)创新型标兵岗
①班组形成浓厚的创新文化和创新机制,女职工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②班组成员积极开展合理化建议、“五小”(小发明、小革新、小创造、小设计、小建议)活动、QC成果发布等创新活动,积极参与各级工会组织举办的女职工创新成果发布活动,并取得好成绩。班组40%以上女职工获得单位以上的创新成果奖励;
③班组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取得一项以上单位集体获奖成果,并善于运用各种形式和方法推广、转化、应用创新成果。
(3)技能型标兵岗
①有明确的岗位技能提升计划和目标,班组经常开展技术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女职工年度业务技能考核合格率达100%;
②班组平均技术技能水平居本单位本行业前列,班组成员技能提升、技术晋级和在各类技术比赛中取得名次的人数不低于班组女职工人数的40%;
③勇于攻克技术难关,不断优化工作质量与效率,并取得显著成效。
(4)超越型标兵岗
①班组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共同愿景,班组成员以自我超越实现整体超越,有40%以上的女职工在各类创先争优活动中获得单位以上荣誉称号
②具有较高的自主管理水平,全员参与,全员管理,形成了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取得一定的自主管理成果;
③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核心,广泛开展岗位建功活动,各项效益指标居本单位本行业领先水平。
(二)“芙蓉百岗明星”申报条件
凡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综合素质好,参加第八轮“芙蓉杯”竞赛活动取得显著成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女职工可申报各类型“芙蓉百岗明星”:
1. 积极参加第八轮“芙蓉杯”竞赛,在各类岗位技能竞赛,业务提升活动中获得技术能手、业务标兵者和女职工个人操作法、工作室命名者可申报“岗位成才明星”。
2. 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在岗位建功方面创造突出业绩、创造显著效益,并获市级以上奖励者可申报“岗位建功明星”。
3. 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创新创效等方面取得市级以上成果者;在各级工会组织举办的女职工创新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可申报“岗位创新明星”。
4. 具有文明立家、平安保家、节约持家、和谐兴家的“和谐家庭”创建理念,崇尚夫妻互敬、尊老爱幼的家庭美德,践行文明健康、低碳科学的生活方式和邻里互助、热心公益的良好风尚,其家庭获得单位以上“文明家庭”、“和谐家庭”等荣誉称号者可申报“和谐家庭明星”。
三、推荐申报办法和名额
1、“芙蓉标兵岗”和“芙蓉百岗明星”的申报根据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原则,由所在部门工会推荐,校工会委员会审批。
2、各部门工会根据申报条件和本单位女职工情况,可推荐“芙蓉标兵岗”候选对象 1个和“芙蓉百岗明星”候选对象1名, 学校评选“芙蓉标兵岗” 3-5个,“芙蓉百岗明星”10名,将从获奖集体和个人中各推荐一名作为省教育工会“芙蓉标兵岗”和“芙蓉百岗明星”候选对象。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认真做好考察、推荐工作,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严格程序、严格把关。
(三)申报“芙蓉标兵岗”、“芙蓉百岗明星”须填写申报表,提交1000字以内简要情况材料和近两年内符合有关申报条件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四)请于12月19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交至校工会201办公室。联系人:段婷 联系电话:88872879。邮箱:hnsdng@163.com.。
五、总结表彰
学校将于2017年年底对获得“芙蓉标兵岗”称号的集体和获得“芙蓉百岗明星”称号的个人进行表彰 。
湖南师范大学工会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