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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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互助金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17-10-18 09:08:54浏览数:

各部门工会:

我校自2006年开始实行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互助金制度,凡享受我校福利待遇并参加省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和退休教职工,均可以申请参加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互助金。加入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互助金之后,教职工因病的住院费用可依照《湖南师范大学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互助金实施办法执行细则》予以补助。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职工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扩大补充医疗保险互助覆盖面,经学校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互助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凡是目前尚未参加学校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互助金的在职教职工和退休教职工,需要办理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互助金的,请向所在部门工会提出申请(退休职工向退休前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请各部门工会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2017年 11月3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校工会教职工补充医疗办公室。

本次申请参加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互助金经审查批准后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以医院结算时间为准)。

办理流程:

1、申请者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互助金申请表》(下载附件一)申请表上需贴好照片并另准备本人一寸近照一张(办证用);

2、各部门工会收齐本单位教职工申请表,并填写《2017年湖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互助金汇总表》(下载附件二),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964898036@qq.com,盖好章的《申请表》、《汇总表》纸质版及办证寸照交至校工会二楼203教职工补充医疗办公室;

3、经审查后,2017年12月27至29日校工会教职工补充医疗办公室统一发放新办理的《湖南师范大学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互助金个人交纳和补助登记证》。

湖南师范大学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互助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8日

附件一(点击下载)

附件二(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