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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一届湖南师范大学文明家庭复查工作的通知

校工发〔2021〕5号

发布人:日期:2021-03-29 16:00:58浏览数:

各部门工会: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文明家庭评选办法》(〔2018〕12号)文件精神,文明家庭申报工作每三年一届,每届期满后,获得荣誉称号的文明家庭须经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现开展第一届湖南师范大学文明家庭复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对象

第一届湖南师范大学文明家庭(名单见附件1)

二、复查程序:

1.获得第一届湖南师范大学文明家庭荣誉称号的家庭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文明家庭复查表》(附件2),所属部门工会签署意见并报所属党组织审核。校工会将组织访谈调研,报学校党委会审定;

2.如发现有家庭在获得文明家庭荣誉称号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取消: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不尽赡养老人义务;

(9)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10)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1)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三、具体要求

各部门工会于4月10日前将《湖南师范大学文明家庭复查表》(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所属党组织审核后提交给校工会。

联系人:段婷 联系电话:0731-88872186,

邮 箱:hnsdng@163.com

附件1:《第一届湖南师范大学文明家庭名单》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文明家庭复查表》

校工会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