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激励我校教职员工广泛参与家庭文明建设,选树一批文明家庭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湖南师范大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评选范围和程序:
评选标准、评选范围和程序按照校发《湖南师范大学文明家庭评选办法》(〔2018〕12号)执行。
二、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组织好推荐申报工作,推选1户家庭作为候选文明家庭。以最大限度扩大教职工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评选活动,让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广大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校园建设的过程。
2.精心组织,严格标准。各部门工会要严格按照标准确定推荐对象,严格评选程序,评选过程要严谨、规范、务实,公开、公平、公正,保证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3.扎实推进,按时上报。各部门工会于4月23日前将《湖南师范大学文明家庭申报表》等申报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要求照片宽*高比例为4*3)报所属党组织审核后提交给校工会。校工会将组织文明家庭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和调研走访,评出10户文明家庭并在校园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报学校党委会审定。
联系人:段婷 联系电话:0731-88872186,
邮 箱:hnsdng@163.com。
附件:《湖南师范大学文明家庭评选办法》
校工会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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